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企业 〔2008〕19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经贸委(经委)、中小企业局:
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情况的监控,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,现就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,包括各类专业担保机构;调查内容为担保机构运行基本情况。
二、请各地在调查本地区担保机构基本情况基础上,认真填写《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。
三、请各地将填报的《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》报表和电子版,及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报告(基本情况、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) 一式2份,于2008年2月25日前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司。
四、联系单位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
联系电话:010-68505816,68505818;传真:010-68505816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:100824 电子版本发送邮箱:dongya@sem.gov.cn
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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